本报讯 17日,记者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见
到了一份不寻常的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书的最后一页,附有一段充满温馨的
“判后语”。
“判后语”写道:“本案判决,解决双方矛盾的作用是有限的。如果双方
不各自从内心进行反省,可能在以后的生活中继续相互敌视。互谅互让乃是保
持日常生活和睦的一个重要因素,双方对此应有所认识。且双方都已为人之母,
还要教育自己的子女。因此,希望 双方能平争强斗胜之气,持平常友善之心,
摒弃前嫌,使各自及家庭获得愉快的生活环境。”
“判后语”的作者是荆门市中院民庭31岁的法官王源渊。她主审的这起民
事案案情如下: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镇周某和孙某互为邻居。去年10月8日,两家
小孩因争抢玩具而引起大人斗殴,受伤的一方告至法院,官司经过一审又二审,
但双方的积怨却未消。
王源渊心想,作为审判长,虽然已尽到了法律赋于自己的职责,但这样的
民事纠纷仅仅靠法律调节,不一定能解决当事人双方的思想问题。于是,王源
渊在判决书后加了一段“判后语”,希望法与情双管齐下,让当事人化干戈为
玉帛。
荆门市中院民庭金春吉庭长说,这样的判决书在全省还不多见,体现了法
律的人文关怀。(张仕洪 李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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