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南京市物价局举行了液化气价格改革听证会,这是国家计委《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颁布后该市举行的首场听证会,也是第二届价格听证代表的首次亮相。会上,听证代表就液化气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了广泛的争论和探讨。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区现有液化气经营单位17个,供应民用瓶装液化气用户约50.4万户,管道液化气用户2.3万户。其中百江公司供应瓶装气用户39.3万户(含缴纳燃气建设费用 户约20万户),占总数的78%。长期以来南京市瓶装气零售价实行计划户政府定价和市场户最高限价双轨管理,政府定价为每公斤3.5元,最高限价为每公斤4元。今天公开听证的改革方案是根据6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液化石油气价格行为规范》,并结合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其目的在于打破行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用企业深化内部改革。
焦点一:民用瓶装气销售价格由政府定价变为政府指导价,实施并轨,由市物价局根据市场气源的价格,核定、公布中准零售价,所有经营单位在此基础上按上下5%的浮动幅度自动确定最终售价;管道液化气售价实行政府定价;其他用途液化气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听证代表们对气价改革均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这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瓶装气改为政府指导价,赋予企业一定的价格自主权,有利于企业之间的竞争。但也有代表指出,百江公司目前仍占市场的绝对优势,要真正打破垄断只有等西气东输后方可实现,现在实施政府指导价时机尚不成熟,有可能导致气价的不断上涨。
焦点二:液化气价每季度公布一次,市物价局主要监测金陵、扬子石化公司液化气气源价格,并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气源综合价格作为下季度测算中准零售价格的依据。
代表们认为,目前国内油价已与国际接轨,实行每月一调,受其影响,液化气价每季度调整是合理的,但应像油价一样,有升有降,而不能一味涨价。
焦点三:“集资费”如何处理?对于南京市20万户曾经缴纳了2000元燃气建设费的用户,有关部门提出“两气转换”的办法,一是对目前使用液化气又有条件接通管道煤气的用户,抵交燃气建设费,转用管道煤气;二是对暂无条件或不愿转接管道煤气的用户,有关部门将建立交易市场,帮助其有价转让给申请使用管道煤气的用户,抵交燃气建设费。同时,为了保障改革的顺利实施,有关部门还计划,对缴纳建设费的用户实施按实际零售价格优惠5%的过渡性价格政策。
“集资费”问题依然是此次听证的一大议题。南京跃进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的吕晓其代表认为,5%的优惠过渡不足以弥补集资户的损失。以目前3.5元每公斤的定价计算,10公斤的瓶装气不过优惠了1.75元,15公斤装的优惠了2.62元,就是10年也不过优惠两三百元。还有些代表指出,20万已缴费用户要想逐步“两气转换”需要多长时间?以前的2000元还能否等价转换?这些问题应当明确。(彭飞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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