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的洱海,碧波荡漾,水体清澈,在苍山、蓝天、白云的映衬下,置身洱海犹如置身画中。作为苍山洱海国家自然保护区的一部分,洱海的二类水质与良好的生态环境在云南省的九大高原湖泊中位居第一,也是我国目前保护得最好的城市近郊湖泊之一。
250平方公里的洱海一直是当地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源”。它除了是著名旅游景点外,还具有生产生活供水、农业灌溉、发电、水产养殖、航运等多种功能,在云南九大 高原湖泊中人口密度最大,有40万人一直饮用洱海水,其周边有11个乡镇20万群众一直靠洱海吃水打渔。然而,1996年前的洱海却使很多大理人不堪回首。
那年10月,洱海发生全湖性蓝藻大爆发。全湖藻类从平常的200多万立方米激增到1000多万立方米,湖水透明度从4米骤跌至0.5米,大部分水体发出难闻的异味。人们不得不用塑料桶跑到很远的地方接山泉水吃。洱海污染引起的恐慌,使当时大理白族自治州领导备感压力。
大理州环保局局长尚榆民回忆道,当时,大理人从没想到生于斯长于斯的洱海竟会爆发如此大规模污染。危机关头,大理人提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洱海”,“吃海首先要养海”。
从1997年开始,他们恢复对洱海的人工捕捞,取消了近3000套机动捕捞设施,以避免湖面漏油和捕捞超强度。此外,还取消了网箱养鱼,共取消网箱1万多个。
1998年,大理州人大对已有的《洱海管理条例》进行“手术”:明确规定严禁养鱼,禁止在洱海内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衣粉,并将禁渔和禁磷范围从250平方公里的湖面扩至2565平方公里的汇水面积。这些内容是全国湖泊管理方面最早写进条例并将其作为地方法令执行的第一例。
修订后的新条例与旧条例相比,增加了诸如湿地保护、面源污染控制、对洱海保护的奖励措施等具体规定。随后,大理州一口气配套制定了《洱海水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等4个法规性文件,使洱海保护完全以“法”说话。
按照法律规定,大理州对洱海的管理是政出一门,这就是洱海管理局,它的职责是“统一管理、综合执法”,这在云南九大湖泊的管理中也是独此一家。从1997年至今,洱海管理局共查办了150多件违法案件,却没有一件引起群众复议。
在大理,记者处处听到洱海拒绝玷污的故事。
1988年,全州化肥非常紧缺,洱海附近原有一个产量不足1万吨的小化肥厂准备扩大到产量两万吨,半年即可投产。但该厂每天排废水近1万立方米,排水口离水厂在洱海的取水口仅1公里。农民急需化肥,省化工厅极力支持上马,然而州人大及环保局坚决反对,因为根据1980年州人大7号文件规定,洱海周围禁止新建严重污染的厂矿。此事惊动了省里,省长最终一锤定音:取洱海,舍化肥厂。
群众参与,法律护驾,政府撑腰,一步步擦亮了“大理人的眼睛”。
作为旅游热点,旅游污染是一大隐患。在洱海上,所有游船取消厨房,安装了法国研制的免冲厕所。还是在洱海上,记者看到:正值旅游旺季,满载近千人的游船在4个多小时的航程中,稍有停歇,随时便有十几艘当地人驾驶的小船围聚在大船周边,争相兜售串烤虾、玉米棒子、仙人果等各类当地小吃,船上如织的游人一时应者如云,争相购买。一时间,船舷边热闹非凡。尽管4层高的船均在各层配备清洁桶,也有保洁员不时在清洁,但一些游人顺手就将吃剩的竹棍、玉米芯等杂物丢入湛蓝清澈的洱海中,水面上即刻溅起片片水花。这不禁令人忧心:刚刚被大理人“像保护眼睛一样”关爱备至并终于走出“污染危机”的洱海,能否清澈永久?(陈娉舒 李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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