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一日电(记者李鹏)中国证监会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把独立董事制度纳入了规范化的轨道。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今天说,这是中国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一项新举措,也是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一个重要手段。
该《指导意见》规定,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应当按要求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在二00二年六月三十日前,董事会成员中应当
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在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指导意见》还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办法、权利责任等作了详细规定,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独立董事
应当对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上市公司
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据介绍,独立董事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从各方面完善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外部条件,也需要独立董事自身提
高素质,加强自律,勤勉尽责。有关部门将加强对独立董事的管理,强化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等有关信息的披露,使独立董事
真正成为一个专业化的、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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