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对在事故中死亡者的确切人数、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的归属,目前还没有给出一个最终的结论,因此,事故的全貌在人们的眼前仍然呈现一种扑朔迷离的状态。
然而,目前已被揭开的这起特大透水事故的冰山一角,已经足以令世人感到触目惊心:事故之前强令工人签订生死协议、事故之后拼命隐瞒真相、矿主雇佣众多打手并非法配备 枪支、黑恶势力参与其中并活动猖獗、几个政府部门调查后仍然声称未有事故发生、记者的调查采访横遭阻拦、盯梢、跟踪等等。围绕着这起特大透水事故而出现地种种丑恶、非法行为,使人们在震惊之余,也不能不陷入沉重的思考之中。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仍在不断发生,尤其是进入7月份以后,已经连续发生5起特大安全事故和爆炸事故。此外,中央部署的打黑除恶、打击涉枪犯罪的专项斗争也正在各地进行,然而在广西南丹的矿区中配备枪支的非法武装却公开活动,黑恶势力横行无忌。人们不禁要问: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都在干什么?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的问题为何仍然层出不穷?
重大、特大事故的不断发生,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比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不顺,监管力量薄弱,很多省、市、县还未建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再比如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尚不够完善,搞了若干年的安全生产法至今仍未颁布施行,对那些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以及出了事故的企业制裁、处罚过轻等等。然而,我认为一些地方领导、尤其是县乡一级的领导对中央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对安全生产漠然处之、对人民的生命健康麻木不仁、摆不正安全生产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大搞地方保护主义等等,是重大、特大事故持续不断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当重大、特大事故尚未发生之时,一些地方大作表面文章,似乎处处是莺歌燕舞、歌舞升平;一旦事故发生后,又往往是封锁消息、欺上瞒下。南丹这起已确认死亡80多人的特大透水事故在各路记者穷追不舍之下,尚且被隐瞒真相、封锁消息达半月之久,这类人撒谎手段之高明由此可见一斑。
目前,南丹县委书记、县长已被免职、停职,但他们在这起特大透水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尚须进一步查清。前不久,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明确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从法律的角度讲,如果这起特大透水事故是安全责任事故的话,那么矿山的经营者就已经构成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而有关政府及部门的领导故意谎报,是一种出具假证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情节严重者,自然也就构成了包庇罪。
目前,有关部门正从透水的矿井中全力以赴地抽水。人们有理由期待,在井下水落“尸”出的同时,整个事故的全貌也能够“水落石出”,以使人们能够从中得到教训,避免今后惨痛事件的再度发生。 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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