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名骗子利用无效的银行支票,在短短3个半月内先后从7家单位骗得32万余元财物。昨天,市二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他们处以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4年、罚金2万至10万元、并追缴全部赃款的判决。
去年5月初,无业人员陈国义、夏小根等人以已经停业的逸慧贸易公司的名义,租借了本市黄陂南路上的建国日用品综合市场一间办公室,用帐户内存款不足10元的康宏公司的银 行支票开始行骗。几天后,夏小根假冒逸慧公司经理向某日化公司订货。夏小根将盖有康宏公司印鉴的银行支票交给日化公司的业务员,谎称是逸慧公司收进的货款,先押在日化公司处,并假意约定日后来此调换逸慧公司的支票,以此骗取了价值5万余元的蚊不叮、蚊香等物。他们先后3次行骗得手20余万元的台灯、电扇等财物,当被害单位发现受骗找到建国市场时,此地已是人去楼空。这伙人狡兔三窟,先后转移到天目东路、舟山路等处,用已经销户的或者伪造的银行支票继续行骗,销赃得款均被恣意挥霍。(通讯员潘申)
 突发新闻、重大事件、百姓关注 尽在头条新闻短信
        奇闻趣事 社会热点 社会新闻短信为生活添姿增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