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交总宣记者吕刚)昨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交警系统严肃纪律规范执法电话会议,通报了对广元“7·21”事件违纪交警的处理情况。广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友权在会上向公安厅党委作了公开检讨。会议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初,在全省交警系统开展为期半月,以严肃纪律、规范执法为重点的队伍建设教育整顿。
据通报,8月16日,广元市公安局对“7·21”事件有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免去 在这次事件中负有领导责任的直属二大队大队长裴润生的大队长职务,给予副大队长陈钦建记过处分,对中队长闫水祥作辞退处理,民警张继南行政记过,民警杨德孝、向勇在全市通报批评,责成交警支队副政委唐映萍率裴润生等人于8月17日赴陕西洋县寻找被处罚驾驶员,当面赔礼道歉、退还罚款。
新闻闪回:7月21日上午9时左右,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一辆东风大货车运载西瓜途经广元市宝轮镇,正在执勤的广元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宝轮中队中队长闫水祥带领民警张继南、杨德孝、向勇对该车进行检查。闫发现该车严重超载后,未严格执行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对运输鲜活水果的超载车辆不罚款、不劝返、不卸货的规定,以该车装载不符合规定和车辆灯光不齐(白天检查车灯只能责成及时修复)为由,罚款100元,且未按规定程序开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只向驾驶员撕了5张20元的票据即将该车放行。执法过程中,民警着装不规范,态度粗暴,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对该事件作了全程摄像,并于8月15日晚9时30分进行了曝光。
 突发新闻、重大事件、百姓关注 尽在头条新闻短信
        奇闻趣事 社会热点 社会新闻短信为生活添姿增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