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讯在线(记者赵翔)在江西酝酿多时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终于瓜熟蒂落,新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英兴成为该省历史上第一个获得37万元巨额年薪的国企领导人,此举在江西省的国有企业中引起强烈反响。首获年薪的王英兴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说:“实行年薪制是政府的一大进步,这37万元我拿得理直气壮。”新纺职工也表示:“王董劳苦功高,年薪他该拿。”
今年7月26日,新余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召开了一次特别的会议,会上决定新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英兴由于在2000年度经营业绩特别突出,可获年薪372757.14元,该笔收入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笔收入中的256301.43元将用于购买本公司的股权。
新余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曾是一家全国同行排名第448位的地方企业,1991年,王英兴始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创新,在纺织品市场激烈竞争中站住了脚,1995年公司总体水平排在全国同行第7位,公司主导产品纯涤纶股线占据了全国一半左右的市场份额,成为我国最大的涤纶线生产企业。去年,该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2.7亿元,销售收入2.6亿元,利税981.5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新纺董事长获巨额年薪的消息在江西省企业家座谈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与会的国企老总纷纷表示,对优秀企业家实行年薪制是国企改革的一个突破,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企业家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积极性,体现出国有企业人力资本的价值。据了解,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有十分严格的条件,根据新余市政府的规定,必须达到以下6个条件,即:赢利企业、职工收入稳定、依法缴纳各种税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如数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有严格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班子善经营懂管理。
政府部门有关人士指出,实行了年薪制不一定就能搞好国有企业,关键是企业在实行年薪制之前,要有一套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而且透明度要高,不能光由政府说了算,也要倾听企业广大职工的意见,因为,年薪制收益者拿的是企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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