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2日消息: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贵州省福泉市无辜农民张国宇被4名民警在留置室刑讯逼供致死。8月21日,4名民警分别收到了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终审处罚判决书。
福泉市高坪乡男青年赵尚富与该市道坪镇女青年张惠因系表兄妹恋爱,遭到双方父母反对,两人先后于去年2月20日和22日服毒身亡,张、赵两家家族因此发生纠纷。同年2月24日, 高坪乡、道坪镇两地党政部门和派出所共10多人前往赵家处理纠纷。高坪乡派出所民警岳兴来和治安员张启林在对张国松、刘文权等农民盘问、搜身时与之发生抓扯。农民张国宇见状骂了几句,高坪乡派出所副指导员王国民前去阻挡并与张国宇发生抓扯,副所长张松以及民警岳兴来和治安员随即上前强行将张国宇按倒边打边捆绑。
当晚21时许,警方将张国宇带到该市牛场刑侦中队关进留置室。23时许,该中队探长罗跃松和张松、王国民、岳兴来一同对张国宇进行审讯。张国宇不肯开口,罗跃松见状便对张拳打脚踢,致使其头部撞击地面、床枋多次。其间,张松等人口头劝阻罗跃松未果。
次日上午9时许,张松等人准备再次审讯张国宇时,发现张国宇已在留置室内死亡。经法医鉴定,张系遭运动物体撞击或运动头部撞击静止物,导致右侧脑部遭受对冲伤,致硬脑膜下血肿致死。
日前,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福泉市罗跃松、张松等4名民警刑讯逼供致人死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罗跃松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297.93元;判处岳兴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29.79元;判处王国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判处张松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148.96元。(张永泰、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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