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2日起,《西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实施,日前,交警部门所作的初步调查却显示,大多数西安市民对新《条例》的具体处罚规定并不清楚。为了让市民详细了解新《条例》的具体处罚内容,本报特刊发该条例中的处罚规定。
5元罚款
违章性质:行人、乘车人
1、横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天桥、地下通道;2、钻、翻、坐、踏道路护栏、隔离墩等交通设施;3、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4、在车行道上拦挡、乘坐出租车;5、在道路上摆摊设点,聚众打闹或进行有碍交通的活动;6、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遵守信号规定;7、在车行道、人行横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城门洞、高交桥、隧道滞留的;8、强行攀爬正在行驶或未停稳的车辆;9、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将身体的某部分伸出车外;10、乘坐禁止营运的摩托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的;11、乘坐货运机动车时,站立或坐在车厢栏板上的。违章性质:非机动车
1、转弯前不伸手示意,突然猛拐影响其它车辆行驶;2、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3、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4、骑自行车违章带人(带学龄前儿童除外);5、驾驶三轮车并行的;6、非机动车不在保管站或指定地点停放;7、自行车、三轮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8、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辆;9、骑自行车不遵守信号指示;10、非机动车违反载物规定;11、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走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30元罚款
违章性质:机动车
1、驾驶后视镜、刮水镜不合安全要求的车辆;2、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3、同车道有车等候放行信号,后车强行右转;4、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5、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6、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险车、救护车;7、不按规定申领使用临时号牌、试车号牌、移动证;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9、拖拉机、农用车、畜力车在市区内行驶;10、长途客运车辆在客运站以外城市道路上停靠;11、不按规定会车、倒车;12、不按规定掉头的;13、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14、实习驾驶员违反规定驾车;15、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标准车辆;16、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17、不按规定驾驶履带车辆。
50元罚款
违章性质:机动车
1、下坡熄火,空挡滑行;2、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3、驾驶转向、制动、灯光等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服用镇静、兴奋、麻醉药物后驾车;6、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未办理号牌、行驶证的;7、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的;8、残疾人无驾驶证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的;9、驾车时使用移动电话(并处扣分1分);10、驾驶报废车辆的(并处扣分3分,吊扣驾照3个月)。
100元罚款
违章性质:机动车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2、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审验不合格仍驾驶车辆;3、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4、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5、不按规定试车;6、特种车辆未经批准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7、特种车辆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8、遇前方堵塞穿插行驶;9、在禁鸣区内鸣喇叭。
200元罚款
违章性质:机动车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无驾驶证驾车;3、把车交给无照人驾驶;4、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6、学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或单独驾车;7、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8、违章停车造成严重堵塞;9、驾驶无牌证车辆;10、违反载运危险物品规定;11、新购车辆不按规定及时办理牌证;12、变更户主、未在二个月内办理过户手续;13、驻市单位、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外办理机动车牌证;14、驻市单位、个人用外地车辆三个月以上未在交警队备案;15、驾驶员变更服务单位、未在二个月内变更手续;16、未经批准用警车开道;17、在禁停道路上停车;18、在宽五米以下道路及禁停区停车;19、在宽5-10米的的道路一侧有障碍或停有车辆,另一侧20米内停车;20、驾车逆行;21、闯红灯。
200—500元罚款
违章性质:机动车
1、摩托车载客营运;2、用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从事营运活动。
3000—10000元罚款
擅自拼装、买卖报废车辆。(本报记者龙天 实习记者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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