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率先报道的《最低工资不得掺水》一文引起了广大职工的强烈反响,连日来,他们纷纷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举报,要求保障自身的最低工资报酬。昨天起,市劳动监察总队兵分五路,根据职工来电或来信举报的线索进行监察。
中午时分,记者随监察人员来到嘉定区的南翔大酒店。监察员找到该酒店的人事经理,请他出示今年7月份全体员工的工资单。据记者统计,在88名员工中,共有21名职工的工资 不到市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490元,其中有3名因病职工的工资不到病假底线工资392元。据人事经理介绍,他们也知道从今年7月起本市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为490元,但苦于企业经营效益欠佳,没有钱为职工增加工资。
监察人员强调,企业再困难,也不能作为克扣职工工资的理由。他们向该酒店发出了《上海市劳动行政执法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南翔大酒店必须在两周之内补发欠额。对于欠付企业,还可按《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责令其向职工支付赔偿金:欠付数额不足最低工资标准25%的,支付欠付数额20%的赔偿金;欠付25%以上、不足50%的,支付50%的赔偿金;欠付50%以上的,支付100%的赔偿金。孙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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