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宜贵 通讯员慧心) 一个茶杯大小的伽马射线放射源,因而带来了无穷的灾难。昨日,国内罕见的核辐射损害赔偿案,在宜昌市伍家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百余名旁听者挤满了法庭,感受当年那骇人的一幕。
原告宜昌供电局职工李金元在诉状中说,1982年至1985年6月,他在单位从事伽马射线探伤拍片工作。1983年12月,在枝江马家店红星5队架设高压线时,因民工操作不当,致使 核放射源从20多米的空中坠至鱼塘中。为防止发生放射事故,他当场跳进齐颈深的水中打捞了3个小时,终将该核源捞起。这时才发现,屏蔽保护放射源装置的盖子敞开着,射源裸露在外。返回单位后,李又按领导要求将核源倒出屏蔽罐,检查其是否摔破。此后一周,他便感身体不适并病倒,后经诊断为“慢性放射病”。
李认为,被告宜昌供电局输电分局和宜昌供电局在支付其营养保健费的问题上借口搪塞,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补发其残疾生活补助费及因放射性辐射3个小时的营养保健费49万元。
被告当庭答辩说,李在鱼塘中摸捞射源铅罐基本属实,但其因此遭到大剂量辐射证据不足。李从事放射探伤工作3年,先后6次进行裸源检查,但又不按照一级防护要求操办,不幸患上慢性放射病。
被告称,他们从1986年至2001年6月,为其支付的医疗费已达110万元。
罕见的案例,引起了当地人大、政协和新闻界的关注。在昨日的庭审中,各方均派员旁听。
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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