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黄广新通讯员肖昌军)大冶市纪委、监察机关经2个月的清查,发现该市有60名被作出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只是领到一纸空文,处分没有被执行。其中一名因受贿被判刑的干部,至今仍在其单位拿全额工资。
近两年来,大冶市共有200多名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然而,由于少数违纪干部所在单位从单位利益出发,“处分决定”下达后,应归档的材料不归档,应撤职的 变相任职;少数单位领导还姑息迁就违纪人员,该清除出队伍的未清除,该调离岗位的未调离,致使60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成为一纸空文如同“白条”。该市交通局一名干部,1999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按规定其工资只能部分发放,可该单位在其服刑期间,仍全额发放。对此,大冶市纪、监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60名挨处分打“白条”的干部,一一予以纠正,并当即督促执行,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本报讯(特约记者黄广新通讯员昌军金鸣)大冶市原驻沪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国平,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他人贿赂2.14万元。昨日经大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国平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陈国平在任大冶市驻沪办事处书记、主任期间,于1998年9月至1999年2月,3次收受承包“沪办”装饰工程负责人贿赂的现金共计1.7万元;1999年2月,陈收受“沪办”购锅炉的回扣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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