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公安部经侦局对媒体宣布了广东省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在各地进行非法传销“神龙数码广告卡”一案。此案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的20余万人,共销售“神龙数码广告卡”87万余张,涉案总金额2.3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缴获“神龙数码广告卡”6万张,冻结、扣押赃款近2000万元。
经查,2000年林杰雄在河南省郑州市经营五金刀具期间,与廉××、李×等人合谋组 建了郑州神龙数码网站,并在互联网设了4个网址,以点击该网站登载的广告条、每次可获利0.3元为诱饵,推销“神龙数码广告卡”。
2001年3月,因神龙网站超范围经营,郑州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查处。林杰雄等人遂将神龙网站南迁广州,并于当月20日注册成立了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公司)。随后廉××、赵××等人分别在郑州、北京设立了神龙公司办事处,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传销“神龙广告卡”。
神龙公司对外宣称,购买“神龙数码广告卡”后,凭卡登录神龙网站点击广告,每点击一次可获得0.3元回报(每天限33次,每张卡限期3个月),每10天支付一次,三个月可获回报891元,扣除购卡费380元外,可获利511元。由于这一巨大利润的诱惑,今年4月起,“神龙数码广告卡”的销售量出现巨幅增长。
据统计,该公司每天可销售1至两万张卡,销售额400至500万元,最高时达到700万元。今年5月,随着“神龙数码广告卡”销售量的急剧增长,林杰雄深恐其中的骗局一旦败露,将难逃法律的制裁,遂以25万元报酬为条件请关沛勋当法人代表。同时,为诱骗更多群众购买东方神龙数码卡,林杰雄等人经密谋,通过一些报刊媒体发表《.COM想收钱,美梦能成真》等文章,继续大肆鼓吹购买神龙卡的增值力以售其奸。到6月17日,神龙公司收回的资金已经不能支付网民的点击广告费,林杰雄开始策划携款潜逃。
今年6月28日,根据公安网络监察部门的情况通报,公安部经侦局部署广东、河南两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依法查处神龙公司的犯罪活动。7月5日下午,广东省公安机关发现神龙公司人员有销毁账簿和逃跑的迹象,即于当晚将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杰雄等八人抓获,追缴赃款1000余万元。与此同时,河南省公安厅于7月6日组织全省统一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57名,收缴“神龙数码广告卡”4万余张。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传销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已明显具有“邪教”的特征。实行所谓“家长制”的集中居住和管理,对参与者进行24小时的监视、控制,隔绝其与外界的联系。福建建阳市的一名传销人员因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一些情况,而惨遭传销组织其他成员的殴打,并被抛弃在武夷山市郊外。公安部门认为当前的传销、变相传销组织借助封建、迷信等思想对参加者进行精神控制,正在向“经济邪教”发展、演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直接威胁社会稳定。(记者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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