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8月25日电 2000年1月,贵阳警方破获了以陈其富为首的家族式盗抢拐卖儿童团伙,并一次解救出40余名被拐儿童。2001年5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陈其富团伙成员单独或结伙拐卖儿童达41名,判处几名主犯死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陈其富、尹祖成、戚登英、张昌湖昨日被枪决。
据负责此案的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翟晓松介绍,此案被称为“全国打拐第一案 ”,是因为其有5大特点。
翟晓松说,此案发案于1999年12月4日,于2000年1月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国集中打拐行动中开了头炮。
翟晓松说,这起案件是全国罕见的重特大刑事案件。第一,它是家族式犯罪,形成了拐骗、贩卖、接送、中转、收买儿童的“一条龙”犯罪网络。主犯陈其富自己直接实施对幼小无知儿童的拐骗,然后或由自己直接送到广东进行贩卖,或交给姘妇尹祖成、戚登英、兄弟陈其华、陈其受等人进行贩卖,其他被告人之间也均有内亲外戚关系。第二,一次性审理的被告人人数众多,共有24名被告。此外,还有徐和龙等众多犯罪嫌疑人在异地另案处理。第三,被拐卖的儿童多,达41名,其中7名儿童至今不知姓名。第四,时间跨度大,拐卖犯罪时间长达3年之久。第五,为侦破此案,公安、检察人员投入的人力物力相当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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