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新乡市北站区潞王坟乡五陵村的群众向本报记者反映说:1998年5月6日,该区水利局以五陵村旱情严重为名,向河南省水利厅争取到抗旱资金15万元,并将此款划至该村账户,水利局同时又拨给该村4.2万元,总计19.2万元抗旱资金。然而,这笔“救命钱”却未能到达农民手中,而是被该区水利局局长李伟澜挪用其中14万元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用以代步,余款5.2万元也被李提走,至今桑塔纳轿车仍为水利局长的“坐骑”,这笔巨额抗旱资金村民分文未得。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北站区水利局局长李伟澜告诉记者,1998年5月,五陵村旱情十分严重,该局以解决五陵村旱情为名从省水利厅争取到15万元抗旱资金确有其事,但都用于五陵村打井和购买灌溉设备了,至于群众举报他挪用抗旱资金购买小轿车一事,他解释说,当年挪用抗旱资金的并不是他,而是时任五陵村村委主任,现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茹庆祝,是茹擅自将14万元抗旱资金从村委账上划至该村村办企业“新乡市陶瓷墙地砖有限公司”,然后又以其同时兼任这家公司经理的身份将款取出,买了一辆桑塔轿车,并办理了“豫G02828”车牌,后经群众举报,该局对这起挪用抗旱资金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车没收用于防汛,采访中李还告诉记者,五陵村发生挪用抗旱资金的事件,都怪自己监督不力,他为此十分愧疚。
五陵村党支部书记茹庆祝等指出:那笔总额为19.2万元的抗旱资金压根儿就不是为了解决五陵村的什么旱情,而是李为了便于挪用专项资金买车,借我的名义和账号玩的一次欺上瞒下的“资金旅行”罢了。茹对记者说:“1998年三四月份,李伟澜找到我说想买车,想借用一下俺村的账户‘过路’。我就给会计打了招呼。”该村会计常国宾讲了这笔专项资金在五陵村的“周转”情况:1998年5月25日,区水利局转来16万元。同年6月19日,水利局局长李伟澜和村会计、局会计以“打井二队购材料费”名义,取走现金2万元,留下收据5.2414万元让其下账,剩14万元按李伟澜要求于同年7月5日转入该村村办企业“新乡市陶瓷墙地砖有限公司”账户。
茹庆祝还证实,14万元转入其公司账户后,于同年9月被李伟澜取走。就李伟澜指责其为挪用抗旱资金的“罪魁祸首”一说,茹和本村会计常国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1998年5月五陵村旱情确实严重,但从未向区、市、省水利部门申请过抗旱资金。二、他们有充分的证据证明,19.2万元抗旱资金何时到账,何时转账,最终被何人取走,而没有一分钱用到了五陵村。三、两人在此事中未获取任何个人利益,同意李伟澜借用本村名义和账号,完全是碍于脸面“帮忙”,所谓“挪用抗旱资金,被水利局调查处理,乃至没收车辆”一说,完全是推卸责任的欺世之谈。
五陵村村民均称1998年5月至今,村委会没有为他们打过机井、添置过灌溉设备或发放过什么“抗旱资金”。(记者 张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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