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 昨天上午,公安部经侦局对媒体宣布了
广州市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利用互联网,在各地进行非法传销“神龙
数码广告卡”一案。此案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的20余万人,共销售
“神龙数码广告卡”87万余张,涉案总金额2·3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
人100余人,缴获“神龙数码广告卡”6万张,冻结、扣押赃款近200
0万元(本报8月8日曾作报道)。
经查,2000年林杰雄在河南省郑州市经营五金刀具期间,与廉××
、李×等人合谋组建了郑州神龙数码网站。
2001年3月,因神龙网站超范围经营,郑州工商部门对其进行了查
处。林杰雄等人遂将神龙网站南迁广州,并于当月20日注册成立了广州市
东方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龙公司)。随后廉××、赵××等
人分别在郑州、北京设立了神龙公司办事处,开始在全国范围内传销“神龙
广告卡”。
神龙公司对外宣称,购买“神龙数码广告卡”后,凭卡登录神龙网站点
击广告,每点击一次可获得0·3元回报(每天限33次,每张卡限期3个
月),每10天支付一次,3个月可获回报891元,扣除购卡费380元
外,可获利511元。由于受这一巨大利润的诱惑,今年4月起,“神龙数
码广告卡”的销售量出现巨幅增长。
据统计,该公司每天可销售1万至两万张卡,销售额400万至500
万元,最高时达到700万元。到6月17日,神龙公司收回的资金已经不
能支付网民的点击广告费,林杰雄开始策划携款潜逃。
7月5日下午,广东省公安机关发现神龙公司人员有销毁账簿和逃跑的
迹象,即于当晚将神龙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杰雄等8人抓获,追缴赃款100
0余万元。与此同时,河南省公安厅于7月6日组织全省统一行动,抓获犯
罪嫌疑人57名,收缴“神龙数码广告卡”4万余张。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非法传销的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已明显具有“邪教
”的特征。实行所谓“家长制”的集中居住和管理,对参与者进行24小时
的监视、控制,隔绝其与外界的联系。福建建阳市的一名传销人员因向有关
部门反映了一些情况,而惨遭传销组织其他成员的殴打,并被抛弃在武夷山
市郊外。公安部门认为当前的传销、变相传销组织借助封建、迷信等思想对
参加者进行精神控制,正在向“经济邪教”发展、演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
序,直接威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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