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6日消息:据澳洲好亚网报道,周六下午5时,四川律师团第二次来到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按法
律程序就“8.2”血案中的死者家属及伤者的各种赔偿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对方在有关赔偿方面仍不正面回答律师的提问,
回避遇害民工的赔偿问题。
律师团从有关渠道获得的材料表明,发生血案的矿山村王家子采区早在1998年就已关闭,这个矿的开采,没有经
过当地政府地矿部门批准,没有在当地办理采矿许可证,律师 们怀疑3号矿井是一处非法矿井。
昨日下午,律师团正式向矿山局发出口头律师函,要求该局于今日中午12时提供有关材料,否则视为该局拒绝,律
师团将向原国家冶金部和河北省地矿部门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诸于世。
律师们还向矿山局指出,该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先行支付有关赔偿费用。矿山局副书记王国成称3号井的所有
用工问题均由王明方负责,矿山没有责任,但矿山可将信息传递给公安机关,要警方督促王明方再给遇害者支付一部分费用,
他的这种说法立即遭到反驳。
昨日下午5时30分,邯郸警方通知说,警方已在武安市找到包工头王明方,将立即带他到邯郸市接受律师团的调查
,但直到昨晚8时40分,律师们仍然没有见到王明方。
包工头:血案是保护费惹的祸?
昨晚7时,各方一直都在寻找的通江籍包工头胡军,突然从通江县给远在河北省的通江县工作组发去传真,称“8.
2”血案发生的最有可能的原因是湖北帮收取保护费的事。
胡军在传真中说,他是今年正月十二日到邯邢矿山管理局矿山村铁矿3号井包工的,老板是王明方(该矿井出资人)
,王当时和他口头协议:“你今年承包价为每吨矿石18元,但每吨出保护费1元,实给每吨矿石为17元。”保护费由王明
方直接付给湖北一个姓张的人,具体如何付法,他不清楚。后来他看到湖北姓张的来矿要过十几次保护费,不过没见过王明方
给过他钱。8月2日凌晨湖北人来矿上无故打伤3号井民工,他认为可能就是为保护费的事。
另据了解,“8.2”血案的伤者至今有11人回到通江县住院治疗,其中8人骨折,伤势较重。据通江县有关部门
统计,至8月20日,这些伤者已用去医药费约20万元,全部由通江县有关部门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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