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顺德市有关部门获悉,顺德市龙江镇“7·11”特大火灾有续闻,8月15日,顺德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此次火灾的两名直接责任人,其中犯罪嫌疑人左景棉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犯罪嫌疑人张建成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
发生“7·11”火灾的顺德市龙江镇宜威家具厂负责人左景棉和龙江镇华联海绵加工厂负责人张建成,从去年7月开始,两人合租位于龙江镇华西工业区华北路3号的厂房。该厂房 共两层,张建成租用首层作为华联海绵加工厂的生产车间。他在没有办理消防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再生海绵生产(海绵经鉴定为易燃物品),并将里面一间小房作为员工宿舍,造成车间、仓库、宿舍三合一的火灾危险隐患。左景棉租用第二层作为宜威家具厂的仓库,存放各种纸箱、成品及半成品家具,又在二层一角设置一间宿舍,安排管理人员王某、何某居住。
去年9月,王某曾就住房及仓库存在火灾危险隐患向左提出意见,但左没有理会。王于是在自己的宿舍内放了一条救生绳。今年4月,左景棉指示王某在二层仓库楼梯边,用木板隔了一间宿舍,之后陆续安排厂里的女工聂某等7人在里面居住。7月11日晚11时许,首层华联海绵加工厂车间电线短路,引燃海绵蔓延成火灾,居住在二楼的聂某等7名女工,因唯一的逃生通道——楼梯被大火及浓烟封住而无法逃生,结果7人被大火烧死。而王某、何某两人用宿舍内的救生绳从窗口爬出逃生。
该案发生后,顺德市检察及时介入该案,参与勘查现场,收集证据,并及时作出了批捕决定。(记者谭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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