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宣布:9月1日起,特殊牌照(即“鄂0”牌照)不再是免费通行标志。严格诸如此类的“特权车”,是我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多年来,车牌上的特权问题,为少数不法分子搞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广大群众强烈不满。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向“特权”思想开刀,规范公路收费秩序,把该收的通行费收起来,以加大交通建设投入,近日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规 范收费公路通行费秩序暂行规定》。
按此《规定》,机动车辆行驶本省收费公路,除依据法规免征通行费的六种车辆外,均应按规定缴纳车辆通行费。《规定》所指的六种免费机动车辆是:悬挂军队、武警专用号牌的车辆;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机关悬挂“警”字号牌的警备车辆;国家安全机关配有特别通行标志的车辆;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在每年的主汛期,正在执行防汛抢险救灾任务或持有省防汛抗旱指挥部与省交通厅联合核发的“防汛指挥车”或“防汛专用车”牌证的机动车;持有“湖北省重要公务用车通行证”的机动车辆。除此六种车辆外,其他“鄂0”牌照的车辆同普通车辆一样,必须照章交费。
据悉,去年以来,河北、河南、四川、安徽、云南、陕西等17个省市,先后对“特权车”亮起红灯。9月1日,省交通厅会同其他部门,将组织多个检查组,上路稽查“鄂0”车的交费情况,对顶风上者严肃查处。(通讯员 柯营之 唐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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