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钧 通讯员余宏炳 黄珍 实习生谢娴娴)广州首次
对8条主干道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日前市规划审批领导小组批准通过了
环市路、珠江两岸、中山路和江南大道等四个路段的相关规划,并要求涉及
九运会的重要路段的户外广告,必须在九运会前按新规划整改到位。
[广告牌数砍掉一半]
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局获悉,由于广州的户外广告曾经泛滥成灾,严重影
响市容环境,有关部门决定对环市路、中山路、机场路、广州大道、珠江两
岸、江南大道、天河路和流花路地区等8条主干道逐一进行户外广告规划,
规划结合建筑造型,对每块广告牌的位置和大小以及工艺要求都作了明确规
定,并要求广告牌的设置要进行招标,以达到新颖、美观,起到美化城市的
作用。
[珠江两岸扮靓夜景]
规划局对8条路段的户外广告调查发现,上述路段共有户外广告牌43
4块,完全符合规范保留的仅有25块。为此,规划部门按美化城市景观这
个主要原则,将广告牌数砍掉一半,并新增15块公益广告牌,所以8条路
段的户外广告牌新规划数为202块。
根据审批意见,珠江两岸沿线的广告设置,要特别强调夜景效果,并且
7层楼以下建筑不能挂户外广告牌。中山路由于地处商业区,只要符合设置
标准和技术规范,广告设置可以放开搞,并尽快实施。江南大道广告数量可
以增加。此外,对于机场路沿线,市政府认为应再充分体现其作为广州市门
户的重要地位,起到“广州市第一张名片”的作用,因此要求结合目前沿线
拆违、整饰及“穿衣戴帽”工作,进一步深化广告规划。
[市政天桥禁设广告]
记者同时了解到,市政天桥不允许设置天桥广告,集资兴建的天桥则可
设置通透的、不能遮挡栏杆的广告,就此一项,上述8个路段可保留的天桥
广告仅10多块,其它则必须拆除。在高架桥上除了必要的交通设施,则一
律不准设置广告。对于一些空缺的广告牌,要求不能挂出“此位招租”的招
贴,只能用公益广告取代。
八条主干道已编制广告规划
环市路、中山路、机场路、广州大道、珠江两岸、江南大道、天河路、
流花路地区
■小资料
广州户外广告设置规范
1、商业街区:北京路、天河体育中心地区等,可设置比较热闹的户外
广告。
2、商务办公区:如环市东路、环市中路一带,广告应简洁美观。
3、城市对外交通站场区域:如白云机场及机场路、广州火车站、广州
东站应严格控制设置户外广告的数量和设置位置。
4、珠江两岸城市景观段:以塑造珠江两岸城市景观和休闲环境为目的
,户外广告起点缀照明作用。
5、城市交通性干道: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包括的路段有———花地大
道、芳村大道、天河路、江南大道、新港西路、广州大道、解放路、中山路
、人民路、南岸路、黄沙大道、六二三路、丰乐路、夏港大道、志诚大道。
6、住宅小区内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7、建筑物坡顶禁止设置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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