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8月28日消息:据新华网报道,原南京中山集团财务公司证券经营部总经理刘利民,伙同原江苏雅博商
贸投资公司总经理王爱林,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近30亿公款大量购买新股抛售,非法牟利。这起全国罕见的挪用公款大案的
两名主角,近日由检察机关向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经检察机关指控,现年34岁的被告人刘利民和今年37岁的被告人王爱林,均是“炒 股高手”。1996年初,王
爱林还是个小散户,通过炒股结识了刘利民。为了满足私欲,两人勾结合谋挪用公款炒股。1996年6月至11月,刘利民
、王爱林动用证券营业部资金11.67亿元,申购沪深两市17支“山东黑豹”等网下发行股票。上市抛售后,纯赢利63
9.6万余元。首战告捷,两人信心大增,决定加大投入。在此后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刘利民又先后划出公款18亿元,伙同
王爱林炒股。他们共打中新股90支,抛售后纯赢利753.4万余元。案发前挪用公款已全部归还。
1997年7月,刘利民辞去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职务,下海经商。刘用炒股所得的巨额资金充入自己开办的“民盛”
公司,使公司很快运作起来,自己成了名副其实的“大老板”。此后不久,王爱林利用炒股赚来的巨额资产,成立了房地产公
司。让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这起罕见大案,在去年5月还是东窗事发,刘利民、王爱林落入法网。
如此挪用巨额公款炒股要案,堪称江苏历史上的第一,即使在全国也是十分罕见。案发后,刘利民的2700余万元资产被扣
押;王爱林的400余万元资产被扣押。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受南京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审理此案,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公审
这起要案,等待两被告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李自庆、刘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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