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珠海8月28日电(记者张愈升 翟伟)近年我国“扫黄”“打非”工作逐步加大打击盗版活动的力度,并以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为突出重点,取得显著成绩,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呈现阶段性整体推进态势。
第一阶段(1995年起):重点规范合法光盘复制企业的生产活动。要求所有光盘生产企业都在模具上蚀刻光盘来源识别码,由版权行政主管部门和音像复制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所 有光盘复制企业派驻监督员,同时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盗版光盘的复制企业,基本上解决了合法复制企业生产盗版光盘的问题,迫使盗版活动由地上转入地下。
第二阶段(1996年起):实施悬赏举报,以公安部门为主体,各有关部门联合作战,深挖地下非法光盘生产线,沉重打击了境内非法生产盗版光盘的活动,使光盘盗版生产主要基地由境内转向境外。
第三阶段(1997年起):针对从境外大规模向我国境内走私盗版光盘的活动,以海关系统为主体开展了严厉打击走私盗版光盘的专项斗争。从1997年至今各地海关已截获了8000万张走私光盘,其中绝大部分为盗版光盘。
第四阶段(1998年起):显著加强了打击盗版的国际合作。同时,建立粤港会晤等制度,互通情报,交流经验,粤港联手打击盗版活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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