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线消息 在农村“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过程中,我市各级党组织注意不断总结经验,并用“七项制度”的形式固定实施,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学习制度。各乡镇和县(市、区)部门党委、党组,普遍建立和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采取了定期检查、规定学习篇目、组织考试、抽查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等措施,保证学习制度的落实。二是党内生活制度。各地严格按照省、 市委的要求,建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一次,每次三天时间,并对会议议题的确定、会前征求群众意见、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会上提出的问题的整顿等,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三是进村住户制度。市委在开展干部进村住户、访户活动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关于深入开展干部进村住户、访户活动的意见》,各县(市、区)根据市委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定远县制定了《乡镇干部住乡、进村工作制度》,着重解决乡镇干部“走读”问题;凤阳县委作出了《关于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决定》,提出了狠刹“官僚风”、“吃喝风”、“走读风”的具体措施。四是联系群众制度。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困难户制度,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联系农村或城镇1个困难户,联系期间重点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各县(市、区)也都相应拟定了科级干部联系困难户制度。五是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把在第一批学习教育活动中建立的联系点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作为长期的工作联系点。同时结合选派工作,把全市200个贫困村和后进村作为市县两级领导干部的联系点。六是村务、政务公开制度。各地在总结过去村务、政务公开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村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进行进一步规范,使村务、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实际。七是机关管理制度。为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强化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地都制定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接待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制度》等,使机关管理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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