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分组审议了工会法修正案草案。许多常委会委员提出,应在草案中明确规定,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都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杨兴富等委员说,草案对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民主管理的规定仅限于国有和集体企业,对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通过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则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事实上, 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同样也应建立和实行这一制度。这是因为:第一,在所有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这是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统一要求,并不仅仅适用于国有和集体企业。第二,在所有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第三,在非公有制企业实行职代会制度,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第四,从已有的实践看,职代会制度已在许多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并已取得比较成熟的经验。实践证明,在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是完全可行的。(记者 吴坤)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