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8月30日电 (刘文华 周国洪)从9月1日起,江苏省第一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性文件《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这也是我国省级人民政府就安全生产问题制定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新规定首次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规定为“生产、经营和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社会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即除了生产活动外,其他经营活动、交通营运、商业贸易以及学 校、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都被纳入管理范围。同时,安全生产还被要求纳入企业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中,“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作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规定》除了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还确立了违反规定的各项罚则。“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不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罚款不超过1万元;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伤亡事故,造成职工重伤的,按每伤1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职工死亡的,技每死亡1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去年江苏省仅交通事故就有7992人死亡,平均每天死亡20多人,伤80多人,而去年江苏省一下子处分了4个县长,在历史上也属空前。
有关人士称,随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成立以及《规定》的实施,江苏的安全生产监督将走上法制化轨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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