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次评比、多少次整顿,都没有发现蛛丝马迹,这只能说明这些思想整顿和组织考察都走了过场短短5年时间内,先后238次伸手索取和接受别人的贿赂,平均差不多每周就有一次,其频率之高,是不是已经创造了全国纪录?
这个贪官叫薛玉泉,系山东省黄金工业局原局长。虽然他的受贿总额最后认定只有196万元,比起成克杰和胡长清之流,还算是“小巫见大巫”;虽然他已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处死缓,得到了应有的严惩,但是,238次这个阴影还是让人想不通。238次受贿,能说明什么呢?说明贪污和受贿也可以成瘾。
许多贪官都是如此,在第一次伸手的时候,还有些脸红,有些心跳。可一旦尝到甜头之后,便越贪兴趣越高,越贪胆子越大。像这个薛玉泉,连家里买了毛巾和香皂,都要找有关单位“报销”。甚至几天没有额外收入,心里就会“贪瘾”发作,难受无比。
238次受贿,说明起码有238人次找过这位薛局长办事,或为了升官,或为了发财,或为了遮丑消灾。238次受贿,涉及那么多的单位、那么多的人、那么多的账目,无论是上级、班子成员、纪检组织、监察干部,竟然没有一人发现,没有一人举报,更没有一人当面制止———说明这里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5年时间,有过多少次评比、多少次反腐报告、多少次思想作风整顿?然而,却始终没有发现薛玉泉的蛛丝马迹,使他在每一阵风刮过之后,该当官还是当官,该贪污还是贪污,该受贿还是受贿———说明一次又一次的思想整顿和组织考察都走了过场。
那么,能不能建立一种“贪污受贿连带责任追究制”?就像工厂出了废品和次品,必须要追查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我们在发现和惩处了贪官之后,最需要的不是总结“反腐的经验”,而是吸取“致腐的教训”。但愿薛玉泉所创下的这个受贿次数纪录,是最后的纪录。天讯在线 汪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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