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共丽江地委采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集中学习日或组织专门力量到各县进行巡回演讲等多种形式,以“6·1”案件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在全区各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一场生动的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
据丽江地区纪委、监察局通报,“6·1”案件共涉及地厅级领导干部2人、县处级领导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和其他人员10余人。经立案查处,给予党纪处分19人,其中开除党籍9人,留党查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严重警告4人,警告2人;给予政纪处分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给予通报批评教育3人;移交 司法机关12人。这是丽江地区建国以来发生的违纪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性质最严重的一起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6·1”案件的查处,表明了党和政府反对腐败的决心,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地委、行署反腐倡廉的信心。丽江地区通过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使大家从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大家认为,“6·1”案件的深刻教训在于:一是放松学习,思想发生了霉变;二是狂妄自大,私欲膨胀;三是排斥异己,搞家族式的统治;四是利令智昏,卖官鬻爵;五是失去自律,交友不慎。除了这些主观上的原因以外,体制上的漏洞,责任不清,监督不力,也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为此,中共丽江地委对全区党员干部提出了5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和党性锻炼,自觉地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正确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四是强化党内监督机制,严格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五是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把好选人用人关。
通过教育,丽江地区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决心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顶住歪理,管住小节,永远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和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李秀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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