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何广州仅有的妇女庇护所难以为继?本报上月29日的一篇报道引起许多妇女工作者及妇女问题研究专家的关注,昨日,记者采访了部分专业人士,她们普遍认为,妇女庇护所不能只靠妇联或社区来维持,执法部门或者法律界人士、心理学专家的介入参与相当重要。
广东省妇联权益部副部长杨智芳介绍,几年前省妇联也想过设立庇护所,但最终还是 没有立项,就是因为考虑到成立不难、维系不易。庇护所承担的不只是将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隔离”起来的功能,接一个妇女入庇护所,接踵而来的还有心理辅导、调解等一系列工作,调解不成的可能还要诉诸法律。庇护所要运作就需要经费,万一有人来寻求“庇护”,结果却长住下来,又该如何处理?
省妇联从事信访工作的干部认为,素社街的妇女庇护所之所以几年没有一宗业务,也有可能是因为社区的范围还是太小了,加上没有宣传,基层妇联又没有庞大的网络,判断是否需要庇护的标准较严格所致。据信访部门多年来的经验,其实不少被侵权的妇女都够得上“庇护”的条件,但因为妇联没有设立专门机构而没有采取这种“庇护”的方法。
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妇女研究中心主任王宏维则指出:妇女庇护所的工作开展不下去,并不是因为没有这样的社会需要,而是因为妇联、街道都不是执法部门,遇到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妇联干部、街道干部都只能“协调”、“调解”,而不能采取更有威慑力的行动。“如果事件没有进入法律操作程序,庇护所的作用是很有限的。”王教授认为。 (曾璇 多岚)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