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9月1日电(记者伍皓丛峰) 从今天起,一项以责任追究为目的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损害投资环境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在成都正式颁布实施,再一次显示了这个西部特大中心城市向损害投资环境者“开刀”、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决心。
这个规定共19条,被列入处分规定的行为包括:擅自设置行政审批、登记项目或将登记备案变为行政审批的;继续执行已经废止或撤销的行政审批、登记的;无法律、法规、规 章依据,强行进行行政审批前培训的;正常申请超时拖延不办;无法律、法规依据,将行政审批及资格、资质认证作为企业注册登记前置条件的;在办理行政审批、认证、裁决等事项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等等。
据介绍,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办理公务活动中,出现上述任何一项有损投资环境的行为,都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及降级、撤职直到开除等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成都之所以出台这一规定,是因为目前国家行政机关中仍有不少“吃卡”干部,“衙门”已成为令投资者最头疼的问题。如原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处处长罗皎在主管全市广告业务期间,多次对投资者吃、拿、卡、要,现在他已受到严肃处理。中共成都市纪委副书记万素蓉告诉记者:“我们对罗皎进行严肃查处,就是适应西部大开发、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树立一个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乱办事,损害投资环境的反面典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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