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9月3日,记者从贵阳市物价局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学起,贵州省物价局等部门对全省中小学乱收费情况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检查城乡中小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以及普通高中)2000年秋季至2001年秋季入学发生的各种收费情况。其中包括:
1、各地中小学校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
2、擅自提高的收费标准是否纠正;
3、农村中小学生用书费是否降下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公办农村中小学,未采用普通黑白版课本,试行教育收费“一费制”而未按规定执行“一费制”的行为;
4、违反规定代收费的行为;
5、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规定向学校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和截留、平调、挪用收费收入的现象;
6、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7、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分段收费等变相提高收费的行为;
8、不执行国家、省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情况;9、未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而擅自收费的情况;10、跨学期提前预收学杂费的情况;11、对学生强制收取保险费的行为;12、违反规定向学生摊派订阅各种读物(报纸、杂志、课外书籍等)的行为;13、未执行对贫困生减免学杂费政策的行为;14、不退或不能足额退还学生的预订课本余额的行为。
据悉,贵阳市物价、监察、教育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希望社会各届如发现以上违规情况请拨打投诉电话12358。 (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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