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南昌讯 见习记者浩林、实习生陈海云报道: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一样都不少,可孩子小学升初中却仍要交纳借读费。孙先生非常纳闷地向本报诉说了此事。
孙先生的孩子今年从金盘路小学毕业,根据地段被划分到离家不远的广南中学就读。报名那天,孙先生带好“三证”,缴纳全部应交学费,顺顺利利地报完了名。可没想到,不久孙先生接到校方通知,还须另交4200元的借读费。孙先生不免奇怪,自己“三证”齐全, 儿子也从小在这里长大,并住在此处,何来“借读”的道理?校方的说法是,父母本人没有长期与孩子住在一块,所以是“借读生”。据孙先生自己解释,他与妻子都是下岗职工,长期在外打工,孩子就交给奶奶照顾,作为父母他们的确没有长住此地,但双方户口都是这个地段的,难道仅仅因为孩子没有与父母同住就要多交4200元吗?9月1日报到时,校方以其没交借读费为由,不给孩子安排班级、发放书本。迫于无奈,孙先生在和校方几经交涉后,最终还是交了1500元的“借读费”,孩子才坐进了教室。
记者找到广南中学雷校长,询问这种“借读费”的收取是否有文件明确规定时,校长只是说“父母户口”和“长住”要达到一致,这种只有户口而不“长住”的就要收“借读费”,至于文件,记者一直都没有看到。在西湖区教委,有关人士表示将认真调查此事,给学生家长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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