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4日电(谢云挺 张黎明)两名公安民警为达到使犯罪嫌疑人逃避和减轻处罚的目的,竟然替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结果把自己“通”进了监狱。昨天,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一审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和受贿罪,判处吴金河有期徒刑两年零三个月;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陈根品有期徒刑一年。
吴金河系浙江淳安人,在公安局治安大队就职,为一级警司。陈根品系磐安县人,在 磐安县公安局看守所开车,同时担负犯人监管工作。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1月,义乌市公安局将涉嫌寻衅滋事团伙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东讯异地羁押在磐安县公安局看守所,陈东讯之友王尧华(另案处理)经人介绍,结识了吴金河。在王尧华的托请下,为了达到使陈东讯逃避和减轻处罚的目的,王尧华用金钱贿赂吴金河,要求吴设法为陈东讯带口信及传递信件。在吴金河的要求下,陈根品利用其在看守所值班巡逻及看病监护陈东讯等职务之便,将王尧华交给吴金河的信件带给陈东讯,并将陈东讯写好的信件秘密通过吴金河转交给王尧华。就这样,吴金河、陈根品共为陈东讯传递信件达十余封,多封信件内容涉及案情。
此外,在去年11月至今年3月期间,吴金河先后4次收受王尧华贿送的现金1.3万元,以及价值1000余元的椰岛鹿龟酒、色拉油等礼物,并向王尧华借款5万元用于个人还贷、建房及家庭开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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