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9月2日关于盐田地下油站的报道《暗访地下油市》发表后,引起了强烈反响。昨天,盐田工商分局牵头,盐田办事处和沙头角消防中队组成执法队出动60多人次,共查获3个地下加油点、4个油罐,对发现的地下加油点都依法当场取缔。油罐放在铁皮房里执法人员按照《深圳商报》报道的线索,对位于盐田港区永安大道南侧的一处地下加油点进行了现场查封处理。该私设油罐属深圳市某拖车公司盐田分公司二车队。该油罐被遮掩在铁皮搭建的临时建筑里,没有任何消防措施,也没有向工商部门申请过成品油的营业执照。工 商执法人员在现场向该车队负责人拓某宣布当场取缔该非法地下加油站,并责令拓某安排本单位人员将油罐外围的铁皮房拆除,再将储油罐用汽车运走。执法人员在现场监督了全过程,解除了港区的一处安全隐患。油罐竟然滴着余油昨天上午盐田区政府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深圳市沙头角消防队、深圳运输局盐田分局、深圳市工商局盐田分局、盐田港集团安全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的执法人员,逐一对照本报报道的线索,深入现场,整治隐患。
执法人员首先来到盐田港明珠大道的西湖运输公司三车队所在地,本报暗访报道这个车队拥有40余台运输车辆,自备了3个油罐供自用和外卖。在头一天的整治行动中,该车队非法安装的3个储油罐已经全部被拆除,并按照执法人员的意见转移到相对安全的车场某处空地上。来自沙头角消防中队的毛科长只身爬到中间的一个油罐上,一边用手敲着油罐的外壳,一边观察着油罐的输油口。毛科长发现油口还滴着余油,即使置于较远的空地,仍存在着隐患。鉴于这种情况,区委会办公室关主任当即要该车队值班人员找来车队负责人刘某。
在车队的一间办公室里,关主任和执法队一行询问了刘某。消防中队的毛科长向刘某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条款,并要求刘某限期自行将已拆除的3个油罐运到安全的地方,未经消防部门的批准,今后不得恢复自行储油,一经发现将从严惩罚。刘某表示接受执法人员的处理意见和接受《深圳商报》的批评,今后做到守法经营。私装加油罐将被罚款
接着,执法人员又来到位于盐田港区的珠海集装箱运输车队车场内,这是本报暗访报道中提到的隐蔽得特别巧妙的一处加油点。昨天,执法人员要求该车队负责人贝某自行拆除且自行运输到安全地方,并保证今后不得重犯。区政府综合执法队在听取介绍后仍然叫来了责任人贝某,打开了放置原加油罐的集装箱。消防队毛科长告诫贝某私自安装加油罐违犯消防法和特区管理条例,最高可罚款1万元以至行政拘留15天。左图:消防、安检、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取缔了地下加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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