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财政部、国家计委、农业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大治理向农民乱收费的力度,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这充分表明了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同时也告诉人们,农民负担问题仍未根治,减轻农民负担这根弦任何时候也不能放松。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到新 阶段,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首先是农民收入增幅已连续4年回落,部分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下降;其次,今年全国许多地方遭受历史上较为严重的春夏连旱,部分农民生产生活遇到困难;第三,上半年农民现金收入增长4、2%,但带有明显的恢复性,而且地区之间不平衡;第四,多数农民增收门路还不多,主要依靠种植业增收的局面短期内还难以改变。
更值得警惕的是,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农民负担仍然很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原有的农村“三乱”和各种摊派屡禁不止,有的地方和部门不顾中央三令五申,还在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升级达标活动以及强迫农民接受经营性服务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地方违反政策规定强行突击清收税费、集资尾欠。三是少数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法制观念淡漠,采取种种非法手段强行收缴钱物,激化干群矛盾。
中央领导同志近日强调指出,代表最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最重要的是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这是衡量农村干部是否真正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基层干部带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做好这项工作,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凡发现向农民乱收费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形成全方位的农民负担监督体系。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服务观念,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
实践告诉我们,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决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要继续坚持“一项制度、八项禁止”,严格执行合理负担“一定三年不变”的制度,对农民承担的提留统筹费严格控制,不得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也不得超过1997年的预算额,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硬杠杠。
同时,根据三部委的通知精神,扎扎实实地搞好农民负担的专项检查工作,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严禁一切向农民的搭车收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农民负担减下来,农村的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地发展。新华社评论员(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