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4日讯 (记者 胡磊)9月3日,省城公交调价第三天,省城市民刘广勇一纸诉状将济南市物价局和济南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认为此次公交调价听证会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物价部门依法重新举行价格听证会。
刘广勇是济南某中专教师,自8月18日济南市公布了公交调价的消息后,他一直在关注此事。通过取证,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他认为此次调价听证会程序不合法。首先,他认为 ,调价听证会不透明。按照8月1日施行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规定,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听证过程应当接受社会监督。而此次调价,大多数济南市民对听证会一无所知,了解到的只是已经生效的调价规定。其次,参加听证的代表是否能代表市民的各个层面。按法律规定,听证会代表应该具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一般由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有消息说,此次听证会代表大多是公交公司请来的,这样的代表能真正代表市民的利益吗?
有了法律依据,刘广勇便考虑用法律手段就此事讨个说法。9月1日,他放下摩托车,专门坐了一趟公共汽车,撕下一张一元车票,作为起诉的证据。9月3日,他将诉状递到了济南市中区法院立案庭。
刘广勇坦言,他并不是反对公交调价,但调价应该走合法的程序,不能搞暗箱操作。他说,看上去仅几毛钱的调价其实并不是小事情,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人算,2000年省城市民月人均支出为470多元,如果按最经济的月票50元来算,仅公交出行就要占到10%多。按家庭算,一家三口人每天乘公交车,一人每天上下班出行4次共4元,一个月就高达360元,即使3人使用月票,也要150元。这对一个普通工薪家庭不是个小数目。何况济南还有一定数量的下岗职工。这样一件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决策上至少应当再慎重些。
刘广勇特别强调,其实他打这个官司输赢都是次要的,就是希望能给一些决策部门和垄断行业提个醒,促进依法听证的进程。
据悉,济南市中区法院将于近日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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