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郑州市各有关部门将通力合作,确保社会保险费的顺利征缴。
郑州市规定,凡未取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证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予审核晋升工资或兑现年薪;财政部门对这些单位申报购建宿舍、办公楼和购买控购商品不予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其独资、参股设立新企业或设立分支机 构及增加经营范围;计划部门不予办理立项手续;外事部门对其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的法人代表或其他负责人不予办理出国(境)手续。
公安部门对拒不参保缴费,阻碍社会保险机构正常工作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人员,要及时处理;审计部门要重点审计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缴费基数、应缴数额、欠缴、挪用等情况;检察机关对社会保险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查处;各级法院对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征缴社会保险费的案件,从速从快立案执行。此外,文明办、党委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大、政协、统战、各人民团体等对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无故拖欠社会保险费的法人代表或其他负责人,也分别在晋职、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