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在丽江将涉嫌挪用公款21亿元后潜逃两年多的犯罪嫌疑人刘朝坤追捕归案。
1995年至1998年4月期间,原国泰证券总公司昆明营业部总经理余卉(抓捕在押)与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云南南山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和云南南山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刘朝坤合谋,采用假抵押贷款、证券回购、透支申购等作案手段,余卉将“国泰”的资金21亿元 提供给刘朝坤用于钢材经营和炒作股票,目前尚有4000余万元款项,刘朝坤无法归还。1998年7月17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此立案侦查,涉案人员绝大部分抓捕在押,只有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朝坤负案在逃。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入查清全案的同时,尽全力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刘朝坤。同年5月26日,云南省公安厅向全省各地、州、市公安局发出了通缉令,并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通缉查控刘朝坤。专案人员先后到北京、广州等地查找,今年2月,全国开展追捕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工作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追逃领导小组,并把刘朝坤作为重点追逃的犯罪嫌疑人。院反贪局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法对刘朝坤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排查摸底,最终于8月30日晚22时50分将刘朝坤抓获,并追缴了30余万元的赃款赃物。
至此,这起特大涉嫌挪用公款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谭晶纯)(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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