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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实行一周商家执行不力 七成酱油“出身”不明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9月06日16:54 新闻晚报

  日前,有读者反映,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要求从9月1日起,酱油在出售时,标签上必须注明“出身”,无论是酿造的还是配制的,要一目了然。但是,本市的许多商场出售的酱油中,没有“出身”的占70%以上。

  昨天,记者在上海市5家大型超市看到,货架上面的酱油品种多则二十几种,少则十几种,但是在外包装上标明“酿造”或“配制”的不足30%。

  记者打电话到火车站前某超市,询问“为什么在国家明确实施新的规定4天后,仍然会有多种无‘身份’标志的酱油出现在超市的货架上”?超市的一位王先生这样解释,国家的规定是新出台的,要想全部改过来需要一个过程,超市已经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把部分产品退回厂家。现在货架上正在出售的没有标志的酱油,是因为生产厂家已经向超市提供了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延期通知”,即允许该种酱油在明年5月之前逐步撤下。

  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获悉,我国酱油根据工艺不同分为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为了“把消费者应有的知情权还给消费者”,国家有关部门用了3年时间,7次易稿,制定出新的国家级酱油标准。并明令要求从2001年9月1日起,企业在酱油的标签上必须清楚注明“酿造”或“配制”,国家此次的规定属强制性标准,根本不存在任何技术监督部门发放的“延期通知”。商家如果没有按此标准执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对其进行整改。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重新下发通知,限期各商业网点按标准执行。(记者刘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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