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可英、通讯员罗民)昨天,珠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
布会,公布该院最近查处的包括拱北海关职务犯罪串案的一批大案。
根据群众举报,珠海市检察院在拱北海关系统中,专项查处利用海关监
管职权收受贿赂、侵吞公款的职务犯罪串案。到目前为止,已立案18件1
8人,其中有正副处长7人,正副科长7人。吴洪抗,原任拱北海关监管处
处长。现初步查明:吴洪抗在担任拱北海关监管处 副处长、处长职务期间,
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袁鸣鸿,原任拱北海关驻珠海保税
区办事处主任(正处级)。现初步查明:袁鸣鸿在1994年至2000年
6月担任珠海九洲海关关长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报关客户巨
额贿赂。原拱北海关闸口办事处主任(正处级)何寿煌、通关管理处处长侯
锡文,也因涉嫌受贿于今年6月被逮捕。
该院还查处了原任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副处级)杨明雄案。杨明
雄,2000年3月调任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接省检察院的指令,杨
明雄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逮捕。现初步查明:杨明雄在任珠海市国家税
务局稽查队队长、稽查分局局长、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期间,多次利用
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涉案金额累计港币171万元、人民币38万元
,及价值人民币45万元的彩色冲印设备一套。
此外,该院上月1日逮捕了原珠海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副主任(副处
级,负责全面工作)邹连波。现初步查明:邹连波在办理东大房产公司的房
产过户手续过程中,明知要求过户的房产与珠海市中级法院裁判有重复,产
权有争议,仍违反有关房地产转让过户的规定,滥用职权予以受理并办理过
户手续,导致原产权人的重大损失,引发社会矛盾,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时查明邹连波在市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
人贿赂近30万元。
今年6月,珠海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原珠海市生猪协调领导
小组办公室主任卓淑磊、原珠海市贸易委员会市场管理科副科长梁帮远、原
珠海市食品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厂长罗锦春等三人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过程
中,先后多次收受生猪个体批发商和分销商的贿赂人民币近100万元的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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