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汕头9月7日电(记者张肄文)一个以伪造《加工贸易手册》走私偷逃税款近2亿元的犯罪团伙,近日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1998年初,周昭明与郭秋林为牟取非法利益,密谋利用伪造企业《加工贸易手册》、异地报关的形式进行走私。
1998年3月至6月间,周昭明伙同郭秋林先后分3次将12本伪造的假手册通过柯育宣卖给富利公司。富利公司通过汕头海关办公室原主任陈育群、科长蔡文超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走私货物,共偷逃应缴税款1.9499亿元。
经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依法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周昭明、郭秋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柯育宣、李柱忠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悉,陈育群、蔡文超均另案处理。(完)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