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9月8日电 (记者李银 邹峥)原中共云南省保山地委委员、组织部长李汝勤因严重违纪违法近日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李汝勤,男,1955年8月出生,1980年2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入党,1995年3月任中共华坪县委书记,1998年9月任中共保山地委委员、组织部长。
1996年11月,李汝勤在任华坪县委书记期间,受该县原煤管局局长、煤炭公司经理肖期锐(因严重犯罪已被判刑17年)的请托,签批同意将其子肖飞从县物资公司调入县检察院,并在1996年底和1997年初先后3次收受肖期锐贿赂共15000元。
1997年7月,李汝勤收受肖期锐侄子、县煤炭公司副经理、合同制工人卢贵平送的一部价值9120元的摄像机后,肖期锐、卢贵平提出请李帮忙,为卢贵平解决干部身份即副科职级,并从县人事局对口上调省委组织部工作的要求。身为县委书记的李汝勤,对此不予教育、抵制,反而丧失政治和组织原则,授意有关部门和人员为卢贵平编造假档案材料,亲笔在卢的“考察材料”中加上“副科级”和“组织原则性强,历史清楚,政治坚定,综合素质较好”等不实内容。又指使有关部门和人员用编造的假档案和卢本人购买的假大专文凭,解决了卢的正式党员、支部委员和干部身份,“调入”县人事局并直接定为副科级干部。之后,李又提出“组织人事部门完善手续,整理档案办理”的要求,指使有关人员把卢贵平的假档案材料,假手续和买来的假大专文凭上报省委组织部。这样,卢贵平未在县人事局上过一天班,就从华坪县顺利调到了省委组织部老干科。为此,1997年底至1998年初,李汝勤又先后三次收受肖期锐的贿赂共18000元。
1997年10月,华坪县电力公司经理张崇达为使自己在公司股份制改造后当上董事长,向李汝勤行贿1万元。李汝勤受贿后,亲自找有关部门和领导做工作,并直接到电力公司董事会上讲话,使张得以当选为董事长。
1996年丽江“2·3”地震后,时任华坪县物资公司董事长的胡振兴以帮助李汝勤修房为名,向李行贿1万元。此后,李汝勤向县委组织部长提名并主持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胡振兴任县经贸委主任。1999年初,李汝勤又以要出国考察为由,收受胡振兴的贿赂2000美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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