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的上海,“有事找我的律师谈”、“有事找律师”这样的话语,已越来越频繁地传入我们的耳内,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一些律师夹着公文包行色匆匆地行进在上海街头,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是要去解决一项项私人法律事务,他们的当事人就是一个个普通的公民。而这样的“风景线”,正在悄然扩展。
何为“私人律师”?
上海市跃平律师事务所 杜跃平
律师当社会分工到出现律师职业时,几乎同步就出现了“私人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给律师下的定义,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所以,如果在习惯意义上,我们将社会中的“公民”粗略地称为“私人”的话,那就可将“私人律师”定义为:为私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在这里,“私人”成为“公民”的通俗说法。为公民或私人提供法律服务,是执业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业务范围之一。
“私人律师”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公民或私人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这种公民或私人往往会说“有事找我律师”。第二种,公民或私人已成为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当事人,聘请律师来处理法律事务。这种公民或私人往往会讲:“有私事请律师”。实际上,还有第三种情形: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负责人,曾聘请过律师的公民或私人以及律师的朋友,在与律师法律服务的关系中,相互较为熟悉,他们往往咨询律师和请律师办理私人的法律事务,他们也会脱口而出:这是我的私人律师。
说出“有事找我的律师”这句话,一般都意味着拥有一个常年法律顾问,有特定的律师为他处理各种具体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以及一些政策、法律不明确但又与个人身份事项及人格相关,须由个人面对的事务。
有了这样的私人常年法律顾问,任何事情的法律问题都会有专人帮你解决,甚至,目前上海的私人律师有时还超越了法律服务的范围,在个人理财、投资、经营,甚至私生活方面都会给以一定的咨询与建议。
聘请律师的人群?
在目前的上海,聘请私人常年法律顾问的大致以民营企业家、私营业主、名人、在沪外籍公民为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法制观念的深入人心,私人律师队伍开始悄然壮大,成为城市新时尚。
民营企业家
聘请私人常年法律顾问的民营企业家不在少数。一般在处理一个特定项目的过程中,聘请了某位律师,彼此有了相应的了解,建立了一定的信任度后,往往企业家便会聘请这位他信得过的律师担任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沈国权律师,为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担任过法律顾问,在此过程中,他深深体会到了担任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的不同况味。沈国权律师可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私人律师,他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是由企业而个人,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也兼顾着企业家个人的各项法律事务。而在目前的律师界,这也是一种颇为普遍的现象。
在私营企业,企业与个人的界限有时并非那么明显,为企业服务还是为企业家服务,有时很难分清。
有时做一个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民营企业家个人的私人律师。因为纵使是投资、经营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看似公司的事情,其实它的决定权只在民营企业家一人手里,这就又衍化成了一种私人法律事务。
当然也有私营企业主与律师明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投资了一家物业公司,经营房屋出租项目的刘先生,便与跃平律师事务所的杜跃平律师签订了明确的私人法律服务的合同。
没多久,刘先生便碰到了法律上的麻烦。有一家房客拖欠房租不算,还毁损了出租大厦的总电闸。当刘先生派人与其交涉时,房客甚至粗暴地伤人。作为私人律师的杜跃平马上赶到,当即到行政机关代理投诉,参与代理,与对方一起去当地警署协调解决,让房客写下具结悔过书,并清偿了债务。
“公民遇到那些法律规定不很严格、不很具体的事情,或者和私人的身份事项、人格意义相联系的事情,这种时候便很需要私人律师的出面。”杜跃平说。
私人律师很多时候还包揽着雇主的私生活的法律问题。其中,像离婚、财产分割等,是最主要的。有时,也不乏恋爱中的烦恼问题。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时甚至是心理咨询,都在私人律师的工作视野当中。
名人
名人是聘请私人律师的另一支“主力军”。
龙光律师事务所的刘王宣律师毫不掩饰自己是影视圈人士林栋甫的长期私人律师,而他们的结识,则是从一件个案开始的。
林栋甫在浦东新区个人承包了一家咖啡馆,想不到对方中途违约。林栋甫无奈之下将违约方起诉至浦东新区法院,法院判决林栋甫胜诉,对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可是林栋甫拿到判决书后,却不知该怎样去履行合同。林栋甫找到刘律师,刘律师立即为林栋甫找出法律方面的依据,从法律的角度设想,拿出了一整套方法,使事情获得圆满解决。此后刘王宣也就成了林栋甫聘请的长期私人律师。
裴紫安在主持东方广播电台“澳大利亚音乐航班”节目期间,在网络上遭受恶毒攻击,该如何处理这件事,裴紫安也向杜跃平律师作了详尽的法律咨询。
对有些名气的公众人物来说,私人律师走进他们的生活,并不是一种时髦,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需要。
在沪外籍人士
“老外”在上海工作生活,聘请一个私人长期法律顾问似乎更是一件不可或缺的事。他们往往由于对本国法律比较熟悉,而对中国法律的熟悉程度不够,在遇到一些具体事情的时候往往会发生认识上的偏差。这时候,有一个通晓中国法律的专才在身旁便很有必要。
美国人伯明翰先生在一家会所打桌球时与人争了起来,发生了鼻梁骨受伤的事件,到医院缝了七针,经鉴定是轻微伤,达不到刑事控告的程度。伯明翰按照美国的法律,认为对方应判刑。他叫来了私人律师,律师被解释,在中国,这样的情况应遵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能处以治安拘留和罚款,在公安行政处理阶段,最好选择调解。伯明翰最终被说服,在公安部门主持下,接受了对方4000美元的赔偿。
通晓中美两国法律的林建华律师,在为外籍人士做私人律师的过程中,有时会注意借鉴一些国外的先进做法,在不违背我国法律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更周到细致的服务。有一外籍客户不能理解中国买房的做法,消费者先付款,与拿到产证之间有一段时间,他认为在此期间,风险过多地由消费者承担。鉴于此,林建华律师引进了国外的“交易日”做法,与房产商约定好一天,一手交钱,一手交产证。这一做法为双方所接受和肯定。
随着经济的发展,民主法制进程的加快,公民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聘请常年私人法律顾问的普通人会不断增加,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普通市民
有事找律师这一观念,在上海人中的普及程度则更高。一个普通人,在诉讼和非讼法律事务,以及遇到私人领域内的事情(如公民涉及相关法律、涉及赔偿、终止某种民事关系),找律师已是他们的第一选择。这时的律师,也是为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的私人律师。
李某是上海大学的在校生,今年初,她委托杜跃平律师为她与一外地民工的长达数年之久的恋爱终止纠纷作法律服务。杜律师参与谈判,平息了男方不安的冲动,提出了双方皆可接受的经济支付方案,为双方订立了终止恋爱关系的协议。结果,双方都实际履行了协议。困扰李某许久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彻底的解决。
陈某是居住在上海的浙江海门人,今年7月3日,她找到了杜跃平律师,反映其身为外地民营企业老总的丈夫涉嫌重婚及其主张离婚的请求。
杜律师开始了调查工作,取得了其夫涉嫌重婚的重要事实证据,并与当地执法机关和司法部门通力合作,将陈某自诉被告重婚案告上了当地人民法院,并提出了解除婚姻的离婚诉求。然后,杜律师又及时指导陈某与被告取得较为合理的民事调解方案,在陈某取得损害赔偿款的同时,办理被告履行其他义务的保证措施和以民营企业股权质押担保履行的手续。在一切停当后,杜律师替陈某及时撤销了刑事自诉案件。至8月31日,此案已了结,陈某得到了近200万元的应得权益。
“请律师和不请律师大不一样。”当一切都妥妥当当,陈某由衷地感叹。
私人律师,正越来越深入人们的生活,私人律师的服务领域也正朝着深度和广度的方向不断拓展。聘请私人律师,正悄然演变为一种都市新时尚。(编辑:吴麒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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