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赖颢宁 实习生安丽娜 通讯员樵夫) 日前,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助理调研员麦某被海珠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麦虽然只是个副处级官员,却利用掌管市房管局直管房的经营大权之机,擅降房租,换取了不少私利。
1997年,广州某大商场租市国土局直管房的租期届满,要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按政策租金要上调至62元/平方米。该商场向市国土局物业管理处提出了缓调要求,领导让麦某处
去年春节,麦某与商场二度“合作”。麦某将商场的租金再降低10%。这一次,李某共给了麦1.5万元,麦亦坦然接受。
就连姨甥高某也是麦某渔利的对象。1992年,麦某为姨甥低价租赁一铺位后,即向高某提出要介绍费。此后8年间,高某共送给麦某4万元。1999年,高某的铺位拆迁,麦某为其争取到铺位拆迁补偿金,高又拿出1.2万元感谢费,麦某笑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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