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76岁老太,为了取得对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弟弟的监护权,不久前起诉到法院。日前,道里区法院审结了这起罕见的不服指定监护案。
家住道里区76岁的赵梅诉称,其弟赵海多年前患精神分裂症至今未愈,而且其本人终生未婚,这些年一直与大姐赵丽共同生活。去年7月,赵丽去世,其早已离婚的前儿媳张楠通过街道办事处被指定为赵海的监护人。经赵海的亲属指定,并经其单位同意,赵梅要求由自
依照有关法律,道里区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撤销居委会指定张楠为赵海监护人的指定;指定赵梅为赵海监护人。
据法院人士介绍,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可由被监护人当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陈宁本报记者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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