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敬通讯员张晓敏】日前,市高院执行庭为强化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建设,制定了执行工作的“十要十不要”,为切实作好法院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要时刻保持执行干警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不要放松思想,将执行权异化为私人特权;二、要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不要利用职权,接受请客送礼或出入高消费场所,更不要违法受贿;三、要筑起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不要因“办案有功”而经不起诱惑,更不 要去与其身份不相符的地方;四、要服从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不要我行我素;五、要依法执行、公正执行、高效执行;不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更不要不给好处不执行,给了好处乱执行;六、要严格执行纪律、严格按执行程序办案;不要擅自使用、借用、处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更不要超越权限随便使用戒具、擅自罚款、拘留;七、要将依法执行与以德执行相结合;不要以冷、硬、横、烦、推的衙门作风对待当事人;八、要规范执行职务言行,履行职能时要使用法言法语;不要讽刺、挖苦、谩骂,贬低当事人人格;九、要严守执行机密;不要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充当当事人的保护伞,泄露执行机密,通风报信,对抗执行;十、要把握执行时机,讲求执行艺术;不要对执行条件不成熟的案件,以蛮干的方式一味执行,更不要由此引发暴力抗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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