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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车治滥,维护形象——河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9月12日16:00 燕赵都市报

  问:为什么要开展清理整顿警用车辆专项活动?

  答:这次全省清理警用车辆专项治理活动,是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而开展的。当前,我省警用车辆管理、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政法部门对淘汰退役的警车没有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未能及时拆除警灯、警报器,清理警车标志,有的甚至违反警车管理的有关规定,随意将警车转卖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二是一些地方擅自扩大警车号牌
、公安专段民用号牌的发放范围。三是一些地方使用无牌无证车辆充当警车,有的还安装警灯、警报器,喷涂了警车标志。四是一些政法人员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违反交通法规,滥用警灯、警报器。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严重影响警民关系,损害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政法部门的形象。

  问: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治理活动能预期达到什么样的效果?

  答: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一方面,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警用车辆的警车标志、警灯、警报器和号牌的安装以及车辆的更新报废等符合《警车管理规定》,不再发生未办理过户手续将带有警车标志的退役车转卖给不符合使用范围的单位(个人)的问题。另一方面,有效地解决机动车公安专段民用号牌超范围配发问题;刹住套用、冒用、挪用公安专段民用号牌蔓延的势头;打击利用公安专段民用号牌违法违纪的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研究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对策,完善健全警用车辆的使用和配备制度,明确管理职责,民警驾车能够自觉遵守法规,从而达到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的目的。

  问:开展这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什么?

  答:此次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的范围是我省各级公安、法院、检察院、安全、司法等机关的警用车辆和安装公安专段民用号牌的各类机动车辆。重点查纠和取缔以下几种行为:

  1、民用号牌车辆和退役警车喷涂警车标志或安装警灯、警报器的。

  2、无牌无证的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或喷涂警车标志的。

  3、不符合警车使用范围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警车的;

  4、擅自将警车卖给非政法机关(个人)和滥用警灯、警报器的;

  5、超范围配发以及套用、冒用、挪用公安专段民用号牌的。

  问:这次清理整顿活动具体是怎样安排的?

  答:此次专项检查从现在开始,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

  对各级政法机关及有关单位在警用车辆、号牌管理使用上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对退役警车一律拆除警车标志和警灯、警报器,改变车身颜色。对擅自将警车转卖给非使用单位(个人)的,一律追回警车标志、警灯和警报器,改变车身颜色。对超范围配发号牌的,一律收回牌证。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

  一是路检路查。采取设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违反警车使用规定,滥用警灯、警报器;无牌无证车辆和民用号牌车辆带有警车标志或安装警灯、警报器;超范围安装冒用以及套用、挪用公安专段民用号牌等问题。

  二是重点调查。对群众反映、举报的典型问题,深入到重点地区和单位作为个案进行重点调查,将专项检查与案件调查结合起来,扩大线索,发现深层次问题;对制作、贩卖、使用假号牌、假驾驶证的窝点进行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对民警队伍中的问题作出严肃处理。

  三是规范生产。按照《公安部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全省号牌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规范生产,从源头上杜绝假号牌的产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

  从这次专项检查和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入手,对民警进行一次严格警纪教育,杜绝特权思想,增强法制观念,推动队伍建设。在重申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警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外,将针对这次检查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严格管理。

  问:在清理整顿中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将做如何处理?

  答:1、对民用号牌车辆喷涂警车标志、安装警灯、警报器的,可根据情况,责令车主办理登记手续,或交回收企业拆解,或予以没收,或移交刑侦部门处理,同时对车主予以相应处理。

  2、对无牌无证的车辆安装警灯、警报器或喷涂警车标志的,一律暂扣,也可根据情况,责令车主办理登记手续,或交回收企业拆解,或予以没收,或移交刑侦部门处理,同时对车主予以相应处理。

  3、对超范围配发的牌证,一律当场收回。对属于套用、冒用、挪用等假牌假证,收缴牌证,机动车按无牌无证机动车处理。同时,追查来源,对制造、买卖假牌假证的人员,移送治安或刑侦部门处理。

  4、对公安及退役警车仍然喷涂警车标志、安装警灯、警报器的,或擅自将带有警车标志的车辆转卖给非政法机关(个人)以及扩大警车使用范围和公安专段民用号牌核发范围的,凡在第一阶段进行自查自纠,并消除后果和影响的,一般不再作处理。属于自查自纠不认真,被群众举报或路检路查出来的,一律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况追究领导的责任。

  问: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以怎样的形式开展?

  答:此次清理整顿所采取的形式,一是对内部的清理,二是对社会上的查处。前者主要是指各级政法机关及有关单位在警用车辆及号牌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后者指社会上使用警用车辆及冒用、套用号牌的违法行为。由于这些问题涉及范围广,情况复杂。因此,仅仅依靠公安机关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监督,对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以及冒用、套用警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以使其及时受到查处。我们将公布举报电话,为群众监督提供一条畅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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