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项罪名
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不真实?
李成录团伙10名主要成员分别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
质组织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妨碍公务罪,敲诈
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 营罪,抢劫罪以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这
些罪名,被控的10名疑犯大多否认。 被控为“永兴摩托车出租公司”
主要负责人之一的杨旭勇,甚至将检察机关指控他的9项罪名全部予以否认
。李成录等人也纷纷表示,自己早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非全部真实。对检
察机关指控的围攻公安机关、敲诈勒索市民等诸多犯罪事实,李成录等人也
说法不一。他们10人,这个说那个在场,那个说这个在场,很难有对得上
号的说法。
关于“永兴”公司
究竟谁是出资者和负责人?
李成录等人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与“永兴摩托
车出租公司”极有关联。检察机关指控李成录、杨旭勇共同出资非法设立该
公司,“公司”有明确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不成文的组织纪律
。并且“公司”是在固定区域内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进行寻衅滋事、
斗殴勒索、伤害、妨害公务、围攻国家机关、扰乱交通秩序等犯罪活动。但
在昨天的庭审中,李成录、杨旭勇都否认自己是公司出资者和负责人。李成
录说杨才是真正的出资人,自己是受杨的邀请到公司,自己的职责是当公司
有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扣时出面“要车”。而杨旭勇则说,李成录才是负责
人,自己和公司一点关系都没有,“因为李成录是我大舅哥,所以我才挂靠
公司方便一点。”李成录、杨旭勇两人还当庭表示,自己根本没有向公司成
员发号施令,更没有组织公司成员围攻公安机关。李成录说,“有次我还不
顾生命危险用自己身体挡住被(公司成员)围攻的民兵!”(本报记者 魏
海波)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