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二奶杀手”幌子的私家侦探,竟被许多妇女视为调查丈夫外遇的“杀手锏”。上海市妇联权益部在短短十几天时间内,已接到20多个欲请私家侦探查负心丈夫的咨询电话。据不完全统计,在家庭离婚纠纷中,9.7%的妇女曾经或正在通过私人调查的手段进行取证。
据权益部负责人介绍,有请私家侦探想法的妇女最希望获取以下两种情报:丈夫有外 遇的证据,丈夫收入情况。在新的《婚姻法》中,这两项都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和赔偿有决定性作用。
36岁的Z女士与丈夫结婚11年。她到妇联反映,丈夫夜不归宿已近一年,偶尔在家时也会有女人打电话来找他。她怀疑丈夫有外遇,但对方不承认。丈夫提出离婚。她对那个第三者的情况毫不了解,丈夫单位也不能提供任何线索。苦于没有证据证明丈夫不忠,情急之下,她希望通过请私家侦探取得证据。
C女士结婚9年,想请私家侦探调查丈夫的收入情况。据C介绍,3年前她丈夫下海做生意,她是丈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于忙于工作,C对公司运营情况一概不知。如今两人感情破裂。但就在一个月前,她发现丈夫公司的帐目有几万元欠款,一旦婚姻关系解除,公司宣告破产,这笔欠款须由作为法人代表的她来承担。凭直觉,C女士感到丈夫这两年赚了不少钱,但这笔钱被转移到了哪里,她毫无线索,因此她希望请私家侦探为她调查。
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缪林凤介绍,私家侦探这一行业,目前在我国并不被承认。公安部1993年曾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目前市面上的一些私家侦探社,大都借“信息咨询中心”、“专业调查中心”的名义暗地进行非法取证活动。其采用跟踪、窃听、录音、拍照、自动摄像等非法手段取得证据,即使内容真实,在法律上也同样会被确认为无效。实际上,非法取证会成为侵犯他人隐私权、生命财产权的违法行为,采取非法取证手段,往往会使自己成为被告。(作者: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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