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武法记者赖永强)记者昨日获悉:武侯区法院对洗面桥下街67号116户居民状告居委会一案作出宣判:判决原居委会主任柏慧珠将天然气安装余款1万余元退还浆洗街第二居委会。这一判决意味着该居委会116户居民维护自我的权益成功。据悉,此案系成都首例居民状告居委会案。
鲍建铭、卢雅君等5人代表116户居民在诉状中称,洗面桥下街原居委会主任柏慧珠, 以多退少补的名义筹集资金安装天然气管道,向第一批216户收取筹集安装天然气款后,迟迟不交给天然气公司,造成用户长期不能通气。直到群众反映到市政府后,被告才被迫向天然气公司预交4800元。第二批82户每户筹集5600元,以后又零星有用户安装天然气,需居委会盖章证明,每户交费用2元到600元不等,仅这一项就超过6000元。然而,以上收支情况均未向用户公布。鲍建铭、卢雅君等将他们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布账目、如数退还安装天然气管道余款60260元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
第一被告柏慧珠称,自己曾把账目收支情况公布在大门旁的黑板上,还拍了照,但照片不知放哪里去了。而且所有收支情况都上了账,账本交到街道办事处,她去拿过,但没有拿到。今年3月成立的新居委会则认为,收取天然气费是上一届居委会的事情,故与这一届居委会无关。原告则坚称,不管哪一笔账目都应该向大家公布清楚。
武侯区法院认为,鲍建铭、卢雅君等居民履行监督职责,对柏慧珠公布的账目提出质疑,系居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但柏的行为应该是代表居委会履行职务,所以柏应该是本案的被告。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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